晋中市纠风办工作职责:
1、制定年度纠风工作计划,提交市纠风工作领导组审定 后负责组织实施。年终向市纠风工作领导组提交年度纠风工作报告。
2、具体负责组织、协调全市各县(区、市)、各部门以及各专项治理办公室的纠风工作,并进行指导、督促和检查。
3、具体负责政府各部门及公共服务行业的政风行风建设,组织部门行业开展政风行风评议工作和基层单位“双评”工作。
4、认真查处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案件、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不正之风问题。
5、综合分析全市各县(区、市)、各部门开展纠风工作的情况和问题,随时向市政府分管领导汇报,及时解决纠风工作在存在的问题.
6、组织召集纠风专项治理工作联席会议,及时研究解决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纪问题和损害群众利益的各种问题。
7、调查研究全市纠风工作中带有倾向性、政策性的问题,并提出解决问题的对策。
8、负责对各县(区、市)和各部门纠风统计报表的统计和分析,按时上报省纠风办公室。
9、不断总结工作、创新机制,研究做好全市纠风工和的新思路、新办法,充分发挥国务院纠风办联系点的作用。